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
一、前言:
現行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因與國民身分證號格式不同,使外來人口無法順暢進行網購、訂票、醫療掛號等各項事務,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亦多次藉由每年公布之白皮書,向政府單位提出前揭問題。
二、推動情形:
(一) 為建立友善外來人口環境,本署參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建議,將現行「2碼英文+8碼數字」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比照國民身分證號「1碼英文+9碼數字」編碼原則改版(以下簡稱新式統號),新式 統號格式說明如下:
1. 第1碼:區域碼,依申請地區分,比照國人格式。
2. 第2碼:性別碼,8為男性,9為女性。
3. 第10碼:檢查碼。
(二) 歷經與各機關多次討論,本署預計於110年1月核發載有新式統號的證件,更多資訊請至本署「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查看(如下方連結)。
三、結語:
未來新式統號比照國民身分證編碼格式修正後,除使外來人口可更加順暢地進行網路購物、訂票、醫療掛號等事務外,亦代表政府持續努力提升外來人口在臺生活便利性之決心。本署並將持續與各公民營單位協調配合修正相關系統,以達成友善外來人口環境之目標。
以上內容取自移民署-重大政策
內政部109年12月22日來函
- 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專案係將外來人口統一證號(2碼英文+8碼數字)比照國人身分證字號格式修正(1碼英文+9碼數字),並訂於110年1月2日實施。
- 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倘以載有新式統一證號文件申請統一編號更正登記,依土地法第78條及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第7點第1款規定,免收登記費及書狀費。
- 至登記案件申請人以上開新式統一證號新取得土地或建物權利時,由受理登記機關協查同一案件轄區內該申請人有無以舊式統一證號登記之權利,以提醒其得辦理統一編號更正登記。





※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相關政策(如政策說明、中英文版常見問答及多國語言懶人包)皆已上載於該專區。
※如欲洽詢相關資訊,請撥打移民署各服務站電話、「1996內政服務熱線」及「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