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內政部110年08月21日令-修正發布之「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部分條文,定自110年9月1日施行。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00264503號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部分條文,定自一百十年九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