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三公畝 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七公畝 部分,且該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增值稅,但此優惠稅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一生以一次為限。(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