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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都市土地有幾種使用分區?幾種使用地類別?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苗栗地政事務所

    非都市土地有11種使用分區: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1條及作業須知第5點規定,非都市土地得依使用計畫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102.10.23新增)、特定專用區等11種。

    其下編定為19種用地別: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分區內土地編為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遊憩用地、古蹟保存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墳墓用地、海域用地(102.10.23新增)、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19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