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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有何不同?何者較高?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苗栗地政事務所

    「公告土地現值」係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每年 一月一日公告。而「公告地價」則係作為民眾申報地價之參考,政府再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課徵地價稅,每二年重新公告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為考量民眾稅賦之負擔公告地價均較公告土地現值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