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假規定會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訊息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制機制」,即時更新於苗栗縣政府人事服務網「武漢肺炎疫情最新訊息及相關因應措施」。
二、各公務同仁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人事室瞭解。
01.防疫,大家一起來0129(同仁版)
02.109年1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6831號函及附件(防疫期間請假規定)
03.109年2月5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號函及附件(防疫照顧假規定)
04.109年2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6271號函及附件(補充防疫照顧假規定)
05.109年2月26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附件及QA(自2月26日起前往一、二級旅遊警示區請假規定)
06.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84號函、附件及QA(校園停課防疫照顧假規定)
07.109年3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602號函(自313起返國自主健康管理請假規定)
08.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平日、假日出國均應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
09.防疫,假怎麼請0413
10.1090407具感染風險追蹤管理機制
11.武漢肺炎訊息-千萬不可做的事!!
12.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相關規定及QA(防疫隔離假適用對象、支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