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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更正劃定或檢討變更案件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3年5月3日台內國字第11308048042號函辦理。
    • 旨揭規定業經內政部113年5月3日台內國字第1130804804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